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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红十字会关于推荐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的公示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08-0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评选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78号),我省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拟推荐泉州市红十字会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5日至8月9日(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情况。  


受理情况反映部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  电话:0591-87821785  


福建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部                    电话:0591-87763356 


    


附件:泉州市红十字会简要事迹 


    


福建省评选推荐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附件: 

泉州市红十字会简要事迹 


    


人道救援纳入当地政府应急体系。建成7支水域安全人道救援队伍,开展水域安全劝导3万多人次,组织施救460多人次;组建红十字迅捷应急救援队,参与抢险85次,出动3158次,协助转移水灾受困群众近5000人,纳入“中国红十字(福建)水上救援队”,夺取全国首届社会应急力量技能竞赛水域类第2名。宣传普及应急救护,普及30多万人次,培训救护员1.5万名;开办青少年水上安全相关课堂近340多场,11.4万名青少年受益。筹集款物及争取上级救助资金0.98亿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体18多万人;建立“刺桐人道行·红十字儿童光明基金”,救助26人;促成泉港区建立县级红十字专项基金——“刘经文红十字医疗救助基金”,认捐10年2000多万元,到账950万元,支出738.13万元,救助855人。扎实推动“三献”工作。2013年至2017年临床用血采供量位居全省地级市血站首位,2018年我市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荣誉称号;实现造血干细胞捐献16例,实现器官捐献60例,遗体捐献37例,筹建泉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成立RH阴性血型志愿服务队,献血足迹遍布全省。持续开展“福建爱心公益日”、“新春博爱送温暖活动”先后举办或联办军警民防汛抗旱演练、“救护生命——红十字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古城骑游攻略赛并公众AED募款公益活动、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健步宣传活动等主题活动,提升了红十字会影响力。密切两岸红十字交流。晋江——金门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连续举办13届,“海峡两岸红十字青少年人道传播基地”落户中国闽台缘博物馆,推动两岸青少年双向交流,成为两岸红十字青少年交流的独特品牌。 



转自: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